帕金森病药物治疗的原则
一般帕金森病的病程可以分为代偿期和失代偿期。
所谓代偿期也就是帕金森病的早期。在早期应尽量采用理疗,如按摩、水疗等;以及体育疗法,如对关节的活动、呼吸肌、步行、平衡能力、言语以及面部表情肌进行锻炼;同时也可考虑应用神经保护药,如司来吉兰等。这个时期患者的家属应积极配合,鼓励和帮助患者尽量用上述方法来维持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在失代偿期可出现各种帕金森病的临床症状,这些症状已经明显地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这时就需要考虑应用抗帕金森病的药物来治疗。当用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时应注意以下4条原则:
“细水长流,不求全效”:即争取最小剂量的药物基本控制症状,使患者可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能力,以求少出或晚出不良反应,达到尽量延长用该药的时间的目的,不要为了强求完全像正常人一样的疗效,而盲目加大剂量。
缓慢加大药量:即在开始时用最小的剂量,一点一点地增加剂量,找出刚好能基本控制症状的药量。
剂量个体化:即根据诊断确定每个人的用药剂量,而不是千篇一律地所有患者都用同样的剂量。
品种少而精,停药慢慢来:即不要一下子同时用多种抗帕金森病的药物,假如要撤掉某种药物时,也不能突然就撤掉,而是要慢慢地减量,直到最后停掉该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