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锻炼康复
我们知道,创伤骨科治疗工作最终目的是使受伤部位最大可能、尽快地恢复正常功能。而医疗护理的各项措施也都是围绕这个目的进行的,无论整复固定,还是手术治疗,都只是完成了初步的治疗工作。即使骨折愈合,也距受伤肢体功能恢复相差甚远,要想尽快地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科学的、多种形式的功能锻炼。有人用“三分治疗,七分锻炼”来形容骨折的康复过程,可见骨科病人功能锻炼是多么重要。具体的功能锻炼一般分三期进行:
早期
伤后 1~2 周内,伤肢肿胀、疼痛,骨折断端不稳定,容易再移位。此期功能训练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血液循环,有利于消除肿胀和稳定骨折。功能训练的主要形式是患肢肌肉做等长收缩。即在关节不动的基础上,患肢肌肉做有节律的静力收缩和放松。既我们常说的用力绷紧和放松,来预防肌肉的萎缩或粘连。
中期
从伤后 2~12 周至骨折临床愈合为中期。在此期间,伤肢肿胀逐渐消失,疼痛缓解,骨折断端出现纤维连接,并逐渐形成骨痂,骨折处稳定。此期主要进行患肢的不负重功能锻炼,除继续进行伤肢的肌肉收缩训练外,可在医护人员和健肢的帮助下,逐渐恢复骨折的近端、远端未固定关节的功能活动和骨折上下关节的活动,并逐渐由被动活动转为主动活动,增加主动关节屈伸活动,防止肌肉萎缩,避免关节僵硬,减少功能障碍。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应尽早起床进行全身活动。同时,应配合理疗方法达到消肿、止痛,促进骨痂形成的目的。
后期
一般为整复固定或术后 3 个月,也就是骨折达到临床愈合或已经去除外固定,骨性骨痂已形成,X 线检查已显影,骨骼有了一定的支撑力。但多数存在邻近关节的关节活动度下降,肌肉功能萎缩等功能障碍。因此,此期康复的目的是恢复受累关节的活动度,增强肌肉的力量,使肢体功能恢复。训练的主要形式是:加强伤肢关节的主动活动和负重练习,使各关节功能迅速恢复到正常活动范围和正常力量,注意全身功能训练的协调性以及步态训练。同时结合训练目的和病情变化配合理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