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有很多种,有些心律失常不需要治疗,可以通过调整生活习惯等措施恢复,但有些恶性心律失常影响我们的生活,必须在医院进行正规治疗。那么,对于这些恶性心律失常临床采取什么样的治疗措施呢?
1.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不能改善患者预后,反而增加患者死亡的风险。
2.ⅱ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是降低心肌心肌梗塞后和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猝死和总死率的最有效药物,是预防和治疗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优先药物。
3.iiii类抗心律异常药物-胺碘酮和索罗尔,作为无条件接受ICD治疗的恶性室性心律异常患者的预防和治疗药物,一般以胺碘酮为主,反复索罗尔心功能差的老年患者首次反复胺碘酮,心功能好的年轻患者可以索罗尔。
4.iv类心律失常药物维拉帕米可用于左室特发性室速、右室出道发生的室速、QT期间正常、配对期间短的室性早起的多形性室速。
5.先天性QT期间延长综合征患者发生的尖端变形室速度和心室纤颤,治疗初选-受体阻断剂,与起搏器联合使用。
6.手术治疗:适用于具有明确诱发室性心动过快的病灶,接受正规药物治疗仍经常复发症状,可通过临床电生理检查诱发持续室性心动过快。手术方法必须保存心脏功能。手术方式有室性心动过速炉或室壁瘤切除、室性心动过速炉心内膜全部或部分环切、心内膜冷冻或激光治疗。
7.消蚀治疗:适用于药物治疗无效、反复发生的室性心动过速、抗心动过速起搏装置反应不良的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成功的消蚀治疗决定了精确的心内膜标准、定位和破坏在心肌引起室性心动过速的部位。
8.Brugada综合征心室颤抖没有可靠的药物治疗,应使用可以试用胺碘酮的ICD治疗。
9.许多临床试验证明,治疗恶性室性心律失常应优先于ICD治疗的抗心律失常药物的疗效总评价不可靠